从淄博饭店老板案最终改判看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的法治原则

2020年11月22日晚上,山东淄博饭店老板张女士遭醉酒顾客殴打后还手,却被认定为互殴,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今天,案子终于改判!

20201122日晚上,山东淄博饭店老板张女士遭醉酒顾客殴打后还手,却被认定为互殴,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而该顾客也拿着公安的决定,要示张女士付4万元,赔偿他所受的"伤"… 这让张女士意识到,必须明确她的还手行为到底有没有错,这次冲突的性质究竟应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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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漫长司法程序后(一审、二审、检察院抗诉、法院再审),该案终被改判为正当防卫。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生动诠释了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核心法治原则。

在过去,治安案件中 "只要还手就是互殴的简单认定,让 "法不强人所难的理念难以落地。就像张女士案,前期执法与司法环节,忽视了她面对不法侵害时的紧急处境,将其防卫行为与施暴者混为一谈。这种 "和稀泥式执法,模糊了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也让公众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图片

如今,司法实践正发生积极转变。从 "昆山反杀案到淄博饭店老板案,司法机关逐渐突破传统观念,以更理性、更符合人性的视角认定正当防卫。张女士案中,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发现伤者伤口成因存疑,法院再审结合证据,认定张女士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反击,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同时,将于今年 6 月继续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修订草案)》也新增了正当防卫条款,这意味着,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法不向不法让步都应成为执法司法的基本准则,这要求执法司法者摒弃 "各打五十大板的简单思维,精准认定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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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中国政法大学郭旨龙教授所指出:该案的改判有两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方面就是指引办案机关要常态化地去考虑还手的一方是否有构成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在执法实践当中扩大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

另一方面就是它有助于积极地鼓励公民维护自身乃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当中形成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积极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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