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体检是我们预防疾病、了解自身健康状况的重要方式。但如果体检机构出现漏诊,就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也因此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9 年11 月,陈某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结果显示双肺 "未见异常"。可到了 2021 年 4 月,陈某再次体检时却被查出肺部有问题,并确诊为晚期肺癌。
陈某认为体检机构在第一次体检时存在漏诊,导致自己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便将体检机构告上法庭,索赔约 35.6 万元。体检机构辩称体检只是一般性评估,且自身检查和建议无不当。
诉讼中,司法鉴定显示体检机构对陈某的影像诊断存在漏诊过错,建议承担 85%-95% 的责任。最终,法院审理判决该体检机构赔偿陈某约 13.7 万元,双方服判息诉。
从法律角度来看,体检虽不以治疗为目的,但仍属于医疗行为范畴,体检机构的诊疗注意义务不应低于疾病诊疗活动,并且要认真履行其职责,包括:
1)专业注意责任: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疾病的线索。
2)告知与提醒责任:一旦发现受检者身体存在异常情况,体检机构应及时、明确地告知受检者,并给出合理的建议,。
3)报告规范责任:不能有模糊不清或错误的表述。
本案中,体检机构在 2019 年陈某体检时,未及时发现其肺部实质性结节,存在明显漏诊行为,与陈某的人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体检机构绝不能以非临床医疗机构为由减轻自身责任,避免因一时疏忽而承担法律后果。而我们作为受检者,在选择体检机构时要谨慎,保留好体检报告。一旦遭遇漏诊、误诊,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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